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 ,市城设委实施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乡建各项任务 ,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关于
二 、编制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。建筑节能建筑
绿色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绿色电 话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绿色联系地址 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绿色邮 编:400014
绿色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绿色2016年6月29日
绿色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: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,重庆知年度目标任务分解 、
三、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 。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。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、万盛经开区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 ,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基本原则、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。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 ,规划目标、经开区、
